甬農發〔2024〕149號
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前灣新區社管局:
為加快農業領域“兩新”工作,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推動我市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4〕3號)和《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林草局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惠農補貼管理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財辦〔2024〕21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寧波市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