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 - 2024年12月,我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市執法檢查水產養殖生產單位185家次。
一、監督抽檢發現奉化區王**養殖戶的鯽魚產品含有停用藥地西泮,屬地漁業執法部門立即對相關養殖水產品進行封存禁止銷售,并立案處罰。相關水產養殖單位名單如下:
違規水產養殖單位名單
序號 | 水產養殖單位名稱 | 地址 | 養殖品種 | 違規行為 | 整改措施 | 備注 |
1 | 王** | 奉化 | 鯽魚 | 地西泮檢出 | 責令停止銷售,執法部門依法立案處罰。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條規定,將上述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