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五五”規劃謀篇布局之年,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全市農田建設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堅定不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高水平建設農業強市為目標,以持續深化“五彩農業”、打造“四美鄉村”建設為主線,以農業強市建設“1135”行動為載體,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務實擔當,奮勇爭先,縱深推進冬春農田水利建設攻堅行動,加快把更多符合條件的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統籌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全力提升耕地質量,補齊農田基礎設施短板,增強抗災減災能力,鞏固提升糧食產能,奮力彰顯農田強擔當、展現農田新作為,為我市爭創共同富裕和中國式現代化示范引領的市域樣板提供基礎支撐。
一、高質量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一)科學制定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實施方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25〕13號)精神和浙江省下步印發的全省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多田套合”農用地布局優化,進一步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和高標準農田現狀調查成果,力爭年底前制定出臺我市《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建成高標準農田實施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實施路徑、建設時序、建設內容、布局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同時,積極指導各區(縣、市)結合實際加快編制本地區實施方案。
(二)全力推動年度建設任務落實。2025年,全市計劃新增建設高標準農田10萬畝、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8萬畝。積極推動余姚市申報2025年中央超長期國債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統籌安排年度實施計劃,及時分解下達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并落實到具體項目、具體地塊,規范項目設計和審批,全力推動項目有序實施。統籌推進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溝渠整治,會同水利部門研究制定我市農田溝渠修復整治和平原澇區治理方案,以縣域或流域為單元,開展農田溝渠修復整治和平原澇區治理行動,暢通農田溝渠“毛細血管”,進一步提高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組織召開2025年度全市農田建設管理工作現場會和培訓班,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各地保質保量完成年度建設任務。
(三)著力提高項目建設投入水平。認真貫徹省、市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積極協調各級財政部門,把高標準農田建設作為優先保障領域。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有效整合各類涉農資金,積極引導政策性金融和社會資本投資高標準農田建設,多方位增加建設投入,逐步提高新建和改造提升項目建設水平,確保各級財政累計畝均投入超過3000元并穩步遞增。完善高標準農田資金撥付方式,將資金調整清算截止時間提前到6月30日,切實加快資金進度,提高項目績效。聚焦“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要放在田內”原則,優先開展田塊整治等田間工程,不斷優化投入結構,切實提升耕地質量。
(四)全速推進“多田套合”工程。依據“三區三線”劃定成果、永久基本農田現狀摸底調查等基礎數據,積極協同自然資源部門,以當地“多田套合”農用地布局優化工作總體方案為指導,統籌政策、資金、項目,按照“直接認定一批、新增建設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原則協同發力,全力跑出“多田套合”寧波加速度,2025年全市計劃“多田套合率”達到83%以上,力爭達到85%,確保我市“多田套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儲備區認定入庫,嚴把入庫質量,做到資料齊全、指標達標、程序規范,2025年全市計劃認定高標田儲備區1.3萬畝以上。
(五)強化工程質量全流程監管。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工程質量全生命周期監管。按照“三統一、四制度、五關口”要求強化項目監督管理,即統一部署安排、統一建設標準、統一監管驗收模式,嚴格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嚴把規劃設計、招投標、質量安全、建設進度及上圖入庫審驗五個關口。完善農民群眾全過程參與項目實施機制,形成政府、社會、受益群眾多位一體的質量監督體系。根據部省有關要求,鞏固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專項整治行動成果,切實加強動態管控和有效整改,著力打造放心工程、民生工程,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持續發揮效益。有效發揮寧波市農田建設監督服務熱線、農田建設隨手拍小程序作用,暢通問題反饋渠道。
(六)切實加強工程建后管護。根據《寧波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設施管護實施辦法(試行)》,指導各地進一步明確管護主體、壓實管護責任、落實管護資金,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等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運營和管護,因地制宜建立管用有效的管護機制。協同推行“田長制”,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工程建后管護,確保建一處、成一處、發揮效益一處。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制度,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引導高標準農田集中連片流轉,實現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合理耕作制度,實行用養結合,提升耕地地力。優化種植結構,建立完善高標準農田利益補償機制和種糧激勵政策,引導高標準農田集中用于重要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生產,堅決遏制拋荒和新增“兩非”問題。持續推動開展高標準農田項目建后管護保險。
(七)集聚提升田園風貌。結合“多田套合”農用地布局優化,切實加強與資規、水利等部門對接,把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含土地綜合整治)、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土地復墾、墾造耕地、旱改水、耕地功能恢復、大中型灌區建設與現代化改造等農田水利項目建設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謀劃實施,集聚資金資源,集中統一投入。加強工作協同,整合各方力量,推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與農業公園、美麗田園和生態攔截溝建設等工作深度融合,聚力打造特色精品。因地制宜推進田園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推廣田間種花留草等綠色防控模式技術。
(八)認真做好績效評價。根據部、省要求,建立健全“調研指導、定期調度、分析研判、績效評價、獎優罰劣”的任務落實機制。采取直接組織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對各地農田建設項目開展監督評價。農田建設提升資金按照建設任務與資金投入相匹配、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加強高標準農田評價激勵,適時會同財政部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績效自評,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持續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
(九)全面推進儲備區劃定。認真貫徹落實《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甬政辦發〔2023〕37號),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調查為基礎,結合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整治規劃、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水安全保障規劃、農田灌溉發展規劃和現有糧食生產功能區布局,進一步調整、優化、細化儲備區劃定方案。嚴格按照縣級驗收、市級認定的程序,有序開展儲備區驗收認定,確保超額完成全市8.22萬畝的年度劃定任務。對驗收認定的儲備區及時在“浙農田”系統上圖入庫,編制保護圖表冊,健全檔案資料,實行數字化、動態化監管。
(十)加強管護和利用。建立健全縣鄉村共同參與的糧功區管護機制,實行縣級政府負總責、鄉鎮承擔具體管護責任、村集體經濟組織履行保護義務,切實加強日常管護。用好“浙農田”“耕地智保”等平臺,實行數字化、精細化管理。嚴格保持現有糧功區種糧屬性,依法加強用途管制,確保每年至少種植一季糧食作物。持續推進糧功區改造提升和儲備區建設,優先把糧功區和儲備區建成高標準農田,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重點補齊農田基礎設施短板,切實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十一)有序開展調整優化。嚴格糧功區占用管理,建設項目選址原則上不得占用糧功區,確實無法避占的,按照《浙江省糧食生產功能區占用補劃審核規程(試行)》,嚴格占用審核程序,先補后占、占優補優,落實占補平衡,確保“數量不減、質量不降、標準不變”。根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動態調整優化情況,及時對糧功區和儲備區同步實行調整優化。按照“大穩定、小調整,質量優先、優進劣出”的要求,將坡度較高、連片面積偏小、質量相對較差的糧功區和儲備區進行調整置換,不斷提升整體質量。
三、強化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
(十二)完善耕地質量管理機制。加強部門對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根據國家和省級補充耕地質量驗收辦法、標準和實施細則,指導各地開展補充耕地質量評價、鑒定、驗收和后續管護工作。堅決遏制破壞耕地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破壞耕地技術鑒定。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核,有效提高農田地力提升投入比例。
(十三)加強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完善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持續開展32個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點、1350個耕地質量等級變更調查點、164個農田土壤污染監測點的調查監測工作。對酸化區和高標準農田等項目區及時做好耕地質量專項調查監測,動態更新耕地質量數據庫,發布年度耕地質量監測報告,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年度耕地質量等級及變動表編制。完善耕地質量調查監測投入機制,地方財政要為耕地質量監測評價提供資金保障。
(十四)切實提高耕地質量等級。推進科學施肥增效,積極創建科學施肥“三新”集成配套推進縣,建設科學施肥展示基地,示范推廣施肥“三新”技術模式。加強退化耕地治理,重點加強酸化耕地防治、鹽堿耕地治理、新墾耕地培育,消解土壤障礙因子,改良退化耕地。健全土壤健康分類管理制度,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深化健康土壤行動,將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緊密結合起來,大力推廣有機肥,積極發展綠肥種植,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秸稈科學還田,擴大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措施應用面積,改良培肥土壤,提高耕地地力和產出能力,實現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措施年度累計面積占糧食播種面積100%以上,確保2025年全市耕地平均質量等級不低于2.80等,耕地質量等級穩步有升。
(十五)認真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堅持“統一領導、部門協同、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原則,由財政和農業農村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區(縣、市)要通過政務公開、新聞媒體、政府網站以及鎮村公告欄等多種渠道在鄉鎮(街道)、村級廣泛進行公告,提高政策透明度。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戶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用于秸稈還田、深松(深耕)整地、化肥農藥減量、施用有機肥、種植綠肥、酸化治理、土壤健康、輪作休耕等方面,自覺提升耕地地力,有效提升耕地質量。加強與人力社保部門、社保卡合作銀行溝通協調,做好補貼農戶社保卡信息收集,及時開通金融功能,積極創造發放條件,全面提升耕地地力補貼通過社保卡“一卡通”發放率。加強工作進度控制,及時組織落實“縣級工作部署、農戶面積申報和村級審核、村級確認與申報公示、鎮級核查、縣級復審與發放公示、發文兌付補貼”等六個階段工作,確保6月30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四、推動土壤普查工作圓滿收官
(十六)切實抓好數據審核。根據內業驗收國家級抽驗報告要求,認真對標對表、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及時做好成果驗收前數據梳理,切實把好數據質量關,確保數據準確、可靠,堅決避免將缺陷數據帶到成果編制階段。
(十七)加快推進普查成果編制。普查成果集成匯總是體現土壤三普成效的核心和關鍵環節。設立專家指導組,實行分片包干指導,落實普查成果質量控制和驗收。配齊配強技術力量,細化分解成果編制目標任務,科學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及時形成土壤三普3大類11項成果(圖件、報告、著作3大類,土壤發生分類系統調查與系統分類鑒定、土壤類型圖、土壤志、土種志、土壤屬性圖及分析報告、耕地質量評價及分析報告、土壤農業利用適宜性評價、土特產品區土壤適宜性評價、土壤退化與障礙分析報告、數據與數據庫、土壤資源評價與利用等11項成果)。力爭4月底前完成縣級成果編制、6月底前完成市級成果編制、8月底前完成土壤生物調查。
(十八)加強普查數據安全管理。制定我市土壤普查數據管理辦法,嚴格普查數據的申領與分發管理,嚴格執行數據保密制度,增強數據安全意識,建立和落實數據安全工作體系,明確數據安全負責機構和責任人,督促管理主體和使用主體等涉數單位規范使用程序,落實數據安全管理要求。
(十九)加快推進“一庫一館”建設。按照土壤普查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市級土壤樣品庫和剖面標本展示館建設,保存5500余個土壤樣品、近400份分段紙盒標本和60個典型土種剖面標本,建設數智化展廳(含三維掃描、沙盤模型等),全方位展示我市土壤普查成果,全面實現成果匯總、教學科研、展覽科普、陳列保藏等功能。
五、切實加強行業隊伍整訓
(二十)持續強化理論武裝。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胸懷“兩個大局”、心系“國之大者”,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練強內功、提升能力、改進作風,為推動農田建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一)全面開展業務整訓。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田建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農辦建〔2023〕5號),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分級分類分步開展農田建設業務整訓。鼓勵各地結合實際舉辦形式多樣的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整訓、分專題分領域主題整訓等,擴大整訓規模,豐富整訓內容,提高整訓質量。2025年市級計劃整訓不少于150人次、縣級整訓不少于300人次。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等中心工作,積極組織市縣兩級農田系統人員參加部、省舉辦的各類農田建設培訓班。
(二十二)加強政策制度研究。圍繞農田建設高質量發展主題,進一步研究完善高標準農田規劃、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全程、銜接配套、務實高效的制度體系。聚焦高標準農田認定和分類分級評價、農田建設領域資質管理研究、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研究等方向,繼續組織開展農田建設制度研究活動,采取自行研究、聯合研究或委托開展等方式,力爭形成一批高質量研究成果。
(二十三)深入推進廉政建設。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切實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和資金使用監管。嚴格落實廉潔承諾制,新立項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負責人簽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廉潔風險防控承諾書》。加強常態化廉政教育,不定期學習負面典型案例,引導全市農田系統干部筑牢思想防線、嚴守紀法紅線。
(二十四)加強總結宣傳。及時總結提煉農田建設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突出成效,全方位開展宣傳。統籌做好信息采編、簡報報送和媒體宣傳,鞏固核心媒體宣傳陣地,更多占領主流媒體重要版面,拓展新媒體“朋友圈”,進一步擴大傳播渠道,及時發布農田建設管理政策制度,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宣傳農田建設成效。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重視、有關部門支持、社會各界關心和農民群眾擁護,著力營造農田建設良好氛圍。